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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酒后称“要渣男”,四闺蜜叫来男子帮其完成“心愿”,六人犯强奸罪

奥杰明 奥杰明 2022-09-09


原来只是一句酒后的玩笑话,女子的闺蜜却信以为真,叫来了男子帮忙完成心愿,事后几名涉案人员均被起诉强奸罪,四川法院依法判处六人有罪。

四川一女子林某就因为一句话被4名闺蜜送上陌生男子的床,结果让人意外!





醉话被当真,酿成恶果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2019年5月的一天深夜,林晓和闺蜜魏凤、彭雅、杨琴一起在另一闺蜜赵琳家吃饭喝酒。酒过三巡,明显喝多了的林晓戏称自己“要渣男”。另外四人闻言商量了一下,决定让李壮来将林晓接走,并和她发生关系,从而满足闺蜜“要渣男”的愿望。




随后,赵琳给李壮打电话。为让李壮相信林晓确实醉酒,魏凤和彭雅拍摄了一段林晓醉酒后睡在地上的视频发给李壮。看过视频,李壮搭乘出租车来到赵琳家,并在赵琳的帮助下,将处于醉酒状态的林晓抱上出租车。离开前,魏凤、杨琴还不忘叮嘱赵琳记得将林晓的手机开启为飞行模式。


中途林晓因为喝得太多而下车吐了一次。之后李壮将林晓带到某酒店,趁她不省人事之机,连续两次与她发生关系,并拍摄了她赤裸身体以及两人发生关系的视频,还将视频分享给他人。


凌晨1点左右时,李壮独自离开酒店。处理完其他事情后,他还不忘将与林晓发生关系的视频给朋友郑强等人观看。看到视频的郑强觉得十分诱惑,随即提出要去与林晓发生关系。




一小时后,李壮回到酒店房间后发现林晓依旧醉酒未醒,李壮再次与她发生关系。结束后,李壮将房卡交给前来“赴约”的朋友郑强,然后离开。然而郑强进门后却并未找到林晓,他赶紧喊李壮回来帮忙找人。原来,醉酒的林晓因为神志不清而自己误打误撞走到了杂物间,并在里面睡着了。在把林晓送到床上后,李壮离开。郑强再次进入房间,趁林晓醉酒之机与她发生关系,后离开酒店。林某对于这一晚上的行为并没有感觉,直到睡醒后才慌忙报警。



法院宣判 六人均犯强奸罪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就在林某报警的第二天,李某主动投案,林某的4名闺蜜也在警方的传讯之下到案,剩下的郑某是在母亲的通知下才知道自己惹出问题了,回到家中等待民警上门带回。

六人到案之后,在民警的审讯下,如实地供述从林某喝醉之后的行为,李某拍私密视频的手机也被警方依法扣押。

如此荒唐的一件事,就因为林某的一句话改变了,4名闺蜜的行为真的是不把她当人,完全不担心林某会因此出现问题。


因为林某与三名女子的关系较好,在达成了赔偿协议之后,向法院出具了书面谅解书,为她们申请了减刑请求。

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李某、郑某在林某醉酒时,轮流与其发生性关系,属于违背女性意愿;被告人赵某、魏某、彭某、杨某趁林某醉酒之机,电话联系被告人李某上门,造成林某与其发生性关系,其行为均构成强奸罪。

被告人李某和郑某的辩护律师提出,两人的行为不构成轮奸,企图为其减少刑事处罚。

法院认为林某处于严重醉酒的情况,完全失去反抗能力,李某和郑某明知林某无反抗能力,仍然选择与其多次发生关系,属于违背林某的意志,其行为已经构成加重处罚的认定,不采纳辩护律师的意见。


另外林某是在酒后说出要渣男的想法,不构成刑事意义上的过错,因此李某提出被害者有过错的辩护意见也不能成立,认定两人轮奸罪成立。

根据刑法的规定,最终法院判决:被告人李某、郑某、杨某、赵某、魏某、彭某等6人犯强奸罪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九年不等

这是一件特别离谱的案例,首先4名闺蜜亲手将朋友送上陌生男性床上,之后李某还拍下私密照片,默许朋友郑某对被害人的侵犯行为,可见认识朋友要看酒品,否则最后害人害已。

一句玩笑话彻底改变所有人的人生,提醒大家还是要小心防备身边人,酒量不行的话还是少喝点吧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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